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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693個法院試點司法改革 審判權下放法官

2016-07-18

【文匯網訊】目前全國已有693家法院開展試點工作,試點法院絕大多數案件取消了院庭長審批案件制度,院庭長辦案數量同比大幅提升。

據人民日報7月18日報道,近日,北京一被執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因租車受阻無法出行,主動聯繫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履行了判決義務。據瞭解,最高人民法院與多家互聯網公司合作,利用互聯網受眾廣、推送快等特點,聯合進行信用懲戒,限制申請貸款、購買機票軟臥高鐵票、在互聯網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費行為,形成高壓威懾,今年已經有2.8萬餘名失信被執行人因此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

向「執行難」全面宣戰,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綱要》。這也是司法改革紮實推進的一個縮影。

今年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攻堅之年。今年上半年,最高法狠抓改革任務的統籌規劃、精準落地和成果鞏固,截至7月5日,共審議通過司法改革文件12件,正式出台改革文件11件。最高法確定的2016年45項工作要點中,已經完成15項,絕大部分任務完成了進度要求。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最高法司法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的2016年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要求,增強改革定力,堅定改革信心,以「釘釘子」精神深入推進司法改革。

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四項基礎性重大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頭戲。據瞭解,目前全國已有693家法院開展試點工作,上海、吉林、海南、湖北、廣東、青海、北京等省市的四項改革已在全省(市)範圍內推開。試點法院絕大多數案件取消了院庭長審批案件制度,院庭長辦案數量同比大幅提升,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數量普遍下降,專業法官會議、審判委員會等組織在統一法律適用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院庭長審判管理和審判監督方式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透明化,法官審判責任追究和業績考評制度進一步完善,試點法院審判質效總體穩中向好。

「案件審批權從院庭長下放給法官後,全部裁判文書均由法官本人簽發,真正做到了『誰裁判,誰負責』。」貴州貴陽市花溪區人民法院院長吳莎說。

截至6月底,已有北京、吉林、上海、湖北、廣東、海南、青海等省市7個高級法院、95個中級法院、469個基層法院完成員額法官選任工作,共產生入額法官24035名。試點地區均將85%以上人員集中在辦案一線,審判資源配置得到優化。「我們實行入額前承諾制度,不承諾服從統一安排、不能完成核定審判工作任務的法官,不允許入額。」江蘇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胡道才說。

今年以來,最高法出台多項司法改革類文件,進行頂層設計,指導各級人民法院開展司法改革。

為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發揮司法引領、推動、保障作用,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為推進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發佈《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案件試點工作實施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指導各地依法審理相關類型公益訴訟案件。

據瞭解,最高法成立的法院組織法、法官法修改研究小組加快工作進度,已形成《法院組織法修改建議(第十稿)》《法官法修改建議(第五稿)》,推動改革成果法律化。

責任編輯:周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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