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馬琳)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2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商務部目前尚未收到有關滴滴和優步中國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滴滴方面回應稱,目前滴滴和優步中國均未實現盈利,且優步中國在上一個會計年度營業額沒有達到需要申報的標准。
「按規定,凡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申報條件和《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准的規定》中申報標准的,經營者均應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沈丹陽說。
根據《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准的規定》第三條,經營者集中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一)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范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下同),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二)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
此外,《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准的規定》第四條還指出,經營者集中未達到本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准,但按照規定程序收集的事實和證據表明該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依法進行調查。
目前,根據一份2015年7月傳出的有關優步中國的財務報表顯示,該公司2016年預計凈收入為2.56億美元,但2015年預計凈收入為負數。分析人士指出,由於優步中國2015財年凈收入可能不足4億元,因此未觸發中國政府的反壟斷審批。滴滴方面的官方表態也指出了這一點。
責任編輯: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