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除了基本法第1條開宗明義指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部分外,國家憲法第152條,國家安全法第11與40條,都清楚說明香港、澳門與台灣人,都有責任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不允許被分裂出去。
據香港電台報道,梁愛詩接受鳳凰衛視訪問時提到,「港獨」倡議違反法律,與言論自由無關,因為有時候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是要跟公共安全、國家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其他人的權利是要相稱的。
她說針對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或竊取國家機密的基本法23條尚未立法,但不要忘記原本刑法都有相關的罪行,要視乎「港獨」的表達方式。若果用不法手段,使用武力、暴力等嚴重違法行為,被檢控不僅是因為支持「港獨」,而是因為法律上是煽動暴亂和分裂國家。
被問到「港獨」思想會否影響香港與中央關係,梁愛詩指中央很關心的,不僅是香港社會安寧,甚至是影響國家安全,很擔心香港會否成為一個反政府、反中央的基地。而若果香港經常有人說獨立或者自決,中央怎麼將香港納入國家發展計劃中,對社會與民生的發展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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