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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興國15年前曾帶頭亮家底:家庭年入「五萬多」

2016-09-11

【文匯網訊】出演樣板戲、拍板「不殺人」、帶頭亮家底……18歲為官的黃興國,曾多次因廉政之舉被媒體報道,但最終卻未能守住曾經的承諾。一路沿海從政的黃興國,曾頗顯政績,亦曾對反腐有深刻認識。

據中國經營報9月11日報道,但在2016年9月10日晚,代理天津市委書記近600天的他,被通報接受調查,「兌現」了坊間傳言——那些傳言至少在一年多前、天津爆炸後,即已大量出現。

「共五萬元左右」

「我家有三口人,妻子在省人事廳專家局工作,處級幹部;兒子在北京讀書,大學二年級;父母年事已高,在象山老家安居。我的住房是任省政府秘書長時辦公廳分配的,建築面積120平方米;我的用車是任副省長時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規定配的;我家的年收入,妻子2萬元左右,我3萬元不到,共5萬元左右。兩年內共出國考察兩次,……對外交往中的禮品按規定登記上交。」2001年9月,媒體報道了時任寧波市委書記黃興國的匯報內容。

彼時,寧波剛發生過「經濟大案」——2000年,黃興國在《求實》雜誌撰文《講政治必須加強紀律性》,講到寧波市連續出現了兩起經濟大案(原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許運鴻、原寧波市常委副市長謝建邦),涉及違紀違法的各級領導幹部100多名。「寧波市近幾年發生的幾起經濟大案,無不與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遭到破壞有關。」他在文章中寫道。

也是在前述亮家底的同時,他講到:「剛來寧波時,我曾公開作出三條承諾:一是絕不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為自己和家人謀私;二是決不允許家人和親朋打我的牌子辦私事;三是決不允許我的下屬幹部出於好意為我的家人和親朋好友辦事情。」

據報道,黃興國此舉,屬於其「廉情公佈、民主監督」建議的踐行——在寧波市委全體會議上,這項建議得到集體支持,並成為寧波在彼時的一項制度:即官員需在一定範圍內公開「廉情」。

他的17年與40分鐘

黃興國生於1954年。像山人,黃姓,屬當地大姓。有曾與其共事的象山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黃興國曾在70年代初參演過樣板戲:「但他是比較穩重的。當時已經是團委領導,有點帶頭的意思,所以他也上台演。」

象山縣一位幹部出版的日記中,黃興國作為象山縣書記,曾多次出現:抓種植養殖、抓計劃生育、抓幹部迷信活動……富有時代特色卻也平淡無奇。

從72年到89年,黃興國17年在故鄉從政。但有那麼40分鐘,注定讓他記憶深刻:1985年12月29日上午9時25分至10時5分,胡耀邦在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王芳、時任中央辦公廳副主任溫家寶陪同下,在象山丹城東谷湖招待所停留。

據象山黨史辦人員回憶文章,在這四十分鐘裡,31歲的黃國興作為象山縣委書記,與縣長張啟楣,全程陪伴,並回答了胡耀邦諸多提問。

現在來看這些問答,黃興國的回答非常簡潔明瞭,同時不忘點出當地經濟亮點。講到與台灣往來情況時,他回答道:「去台灣1200戶,2700餘人,回來定居7戶,探親5人。回來的人,我們都叫他帶信回去。」

兩株玉蘭樹作別

象山縣沿海,八十年代經濟上的急劇變化,也給官員的觀念帶來衝擊。

「我們講的社會主義國家公有制經濟占主導地位,是指一個縣,一個地區,還是一個省或全國呢?如果指全國,我們放心了,個體經濟即便發展到全縣經濟比重90%,只要生產力發展了,社會財富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也沒關係。如果指每個地區、一個縣、甚至一個鄉……?」

黃興國的這段話,出現在1988年6月一位媒體人寫的《「成份」的累贅》一文文末。「黃興國沒說在後一種情況下怎樣,只是給記者留下一個問號。」

1989年離開象山前往台州時,面對各個單位爭相準備的送行儀式,黃興國卻一個人去了檔案館,與工作人員清茶話別。據《檔案工作》雜誌1991年4月報道,黃興國在檔案館的院子裡載下兩棵紅葉樹苗。

黃興國似乎對檔案工作有著濃厚興趣,除了上述報道提及他對檔案工作的重視和熱愛外,他到台州、寧波後,仍提及象山檔案工作,幹部們因此前往象山取經。此外,他離開寧波前往天津的2003年,寧波本地曾出版一本縱論寧波向國際化港口發展的文集,全書38萬字,主編則署名為黃興國。

1989年的《寧波日報》則以《原象山縣委書記黃興國調任時不受吃請植樹留念》報道了黃的話別:1989年8月4日下午3點,黃興國在縣城丹城公園種下兩株玉蘭樹作離任紀念。

「一些單位得知黃興國調任的消息後,想請他前去敘敘舊。黃興國得知這一情況,馬上訂了一條紀律:不准搞任何形式的吃請、送禮,也不開歡送會。」

拍板「蒼山事件」

黃興國到任台州後不久,即發生「蒼山事件」:靈溪、下交兩地因過去五年為水壩、修路等問題不斷爭吵,終於在1990年初,爆發多次大規模械鬥,人數最多時達到近千人,一度動用炸藥包、手雷、鍘刀等凶器1300件。

蒼山事件持續日久,且後期有多個村子、宗族參與,更有村領導購買火藥槍、以罰款催逼村民參與。最終,械鬥造成3人死亡,72人受傷,被燒房屋33間、被砍果樹11000多株、2500多名學生聽課……

此事引起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最終,刑拘28人。如何處理這些犯罪嫌疑人,成為當時台州頗有爭議的一件事。

據報道,在1990年12月25日,國慶賓館2號會議室內,地委書記黃興國主持會議,討論了量刑問題。「以不殺為妥」成為最終共識,並由黃興國作為會議主持領導拍板定下。

這次群體事件後5年,台洲撤地建市,黃興國也成為首任市委書記。但據媒體人回憶,在相關建市慶祝活動上,由於烘托氛圍的氫氣球攪在一起,有人試圖用打火機燒斷繩子,結果發生爆炸,導致現場小學生受傷,但此事卻被黃興國下令禁報。

墨寶贈故人

除了檔案一事,黃興國也曾將台州的經驗介紹到寧波,將寧波的經驗介紹到天津。據《前進中的天津社區黨建》一書,2004年春天,黃興國到天津就任第二天,前往河東區瞭解勞動與再就業工作,當瞭解到國有大企業集中的河東區再就業形式嚴峻,他介紹了寧波的做法,並特別提到了寧波失業下崗女工組建編製站、自助創業的好經驗,此後河東區委書記親自帶隊前往寧波取經,兩個月後,河東區春花愛心編製站成立,黃興國親自前往揭牌。

除工作上的聯繫外,這位沿海幹部似乎也與每個「故地」保持著親密關係,一些官員的回憶文章中,黃興國走出去之後,也會不時回去探望或傳遞關心:一些過去的下屬或好友,會獲得他的墨寶,並引以為榮。

十八大以來,黃興國多次強調「以改革創新精神狠抓政府反腐倡廉建設」,代理天津市委書記後,更多次表態「圍繞反腐敗鬥爭部署加強權力的監督」。

9月10日夜,通報被查的消息傳出。天津市委連夜召開幹部會議通報情況。「會議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刻吸取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的教訓,以此為反面教材,全面落實從嚴治黨的要求,自警自省自律,管住自己,管住親屬子女,管住身邊工作人員,自覺經受拒腐防變的考驗。」

而當晚天津市民看到的電視新聞和報紙上,則是他前往看望教師和會見客人的消息。

這次作別,似乎了無跡象,但坊間傳言已久。

責任編輯: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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