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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舖阻街 101鋪仍做「路霸」遭罰款

2016-09-25
▶在深水埗基隆街經營海味店的莊先生,昨天將大量海味收進店內,但認為阻礙生意運作▶在深水埗基隆街經營海味店的莊先生,昨天將大量海味收進店內,但認為阻礙生意運作

【文匯網訊】(記者 何進昇)《店舖阻街定額罰款》新法例昨日起正式生效,店舖把貨物和層架擺放在店舖範圍以外,即屬違法並需罰款1500元,食環署首日共發出10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在旺角花墟及深水埠一帶的阻街黑點,大部分店舖都將貨物移到店內,有店東認為新例影響日常運作,希望當局酌情處理。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過去數月有關部門已不斷宣傳,故不會設有寬限期。

《大公報》記者昨日到上水、旺角以及深水埠等地視察店舖阻街情況,發現水貨客集中地上水新康街、新豐路一帶的店舖,均主動將貨物移到舖內,只有龍琛路兩間藥房仍然將貨物於舖外擺放,霸佔一半行人路,部分行人更需要在單車路行走,《大公報》記者向有關藥房查詢,但未有回應。另外,在兩個阻街黑點旺角花墟和深水埠北河街一帶,不少店舖亦將貨物移到店內,但店東對新例實施則大感無奈。

舖頭外擺花為曬太陽

截至昨午四時,食環署就店舖阻街共發出10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過去數個月,政府各部門都有宣傳教育,已經是一個過渡期,希望店主配合執法。他承認,執法上有一些情況可能遇到困難,當局已因應特別情況,為前線人員提供培訓,有需要時可找相關部門人員配合。

陳小姐在旺角花墟經營花店逾20年,直言新例令花店經營困難,「啲花一星期最少要曬一次太陽,如果舖頭外唔畀擺花,咁啲花點曬太陽?啲花死咗點算?」她稱,最高峰一日會有30箱花送到店舖,如果不暫放舖外,就沒有位置擺放。雖然食環署容許店舖有三呎「走盞」位擺貨,但她形容將花放在舖外展示是花墟特色,「好多遊客就算唔買花,都會專登嚟睇嚇,正正就繫好多舖頭將啲花擺出嚟,先可以吸引到遊客」。

陳小姐又說,有不願領取綜援的婆婆,每日會到花墟收集紙皮變賣,不少店主都樂意將紙皮轉贈婆婆,並會將紙皮放在門外,讓婆婆自行取走,但新例不容許這個做法,店主需要將大疊紙皮放於舖內,或會阻礙經營,希望當局可以實施酌情權。

東主冀當局酌情處理

在深水埠基隆街經營海味店十多年的莊先生,平日會將大件細件海味放在門口,讓顧客選擇,得知新例昨日正式生效後,把超過20箱蝦乾、花膠等海味搬進舖內,令舖位面積頓時縮減約一半。

他稱,開業至今一向將貨物放在門口,「大家都好自律,唔會擺到好出阻住人行,而家無奈將啲貨搬返入嚟,成間舖細咗好多,客人揀貨都沒咁方便。」他希望當局可以酌情處理。

責任編輯: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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