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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9月共查辦省部級以上官員50人

2016-10-11

【文匯網訊】國慶節前一天,兩名省部級高官相繼獲刑: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1.1億余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受賄1805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就在此前一天,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涉嫌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檢察日報報道,縱觀9月,重磅消息不斷,檢察機關查辦的省部級官員共有12人,備受矚目的當屬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其為落馬的前副國級官員——政協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的哥哥。令計劃因犯受賄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濫用職權罪於今年7月4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記者梳理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發現,今年1月至9月,該網站公佈的職務犯罪信息達295條,檢察機關共查辦省部級及以上官員50人。

省部級及以上官員32人被公訴,受審高官均認罪

記者梳理了今年前9月被檢察機關查辦的省部級及以上官員和廳級官員,檢察機關新增立案偵查省部級官員19人,提起公訴32人(令計劃、政協原副主席蘇榮2人為副國級官員),其中20人已公開受審,2人已獲刑(令計劃、王敏)。檢察機關新增立案廳級官員78人,審查起訴18人,提起公訴80人。

縱觀今年受審的21名省部級及以上高官,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他們之中,多數人能夠平靜「懺悔」,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等一些高官還在庭審最後陳述中發表大篇幅懺悔言論,有些人還數度哽咽、流淚,這也成為輿論關注的一大焦點。

21名獲刑官員受賄超千萬,最高受賄達2.4億

記者據公開報道梳理發現,截至今年9月30日,十八大後全國有28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已獲刑。今年受審的21名省部級及以上高官中,令計劃、王敏2人已獲刑,其餘19人將等待宣判(白恩培10月9日被判死緩並決定終身監禁)。

在已獲刑的28人中,周永康,令計劃,萬慶良,劉鐵男,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中石油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倪發科等21人被判處十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只有童名謙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為刑期最短者。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指出,童名謙玩忽職守,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從重懲處;但童名謙主動投案自首,認罪、悔罪態度較好,量刑時酌予考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與往年相比,今年過堂「老虎」出現最「貪」。排在第一的是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被控受賄超2.4億元創下紀錄。排在第二的是朱明國,受賄金額1.41億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內蒙古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是所有落馬官員中涉嫌故意殺人罪的高官。

異地審理排除干擾成常態,目的是排除干擾

已獲刑的28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除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楊剛在北京受審,其餘均為異地審理,天津、湖北居多為4人,北京、河北為3人。

而今年已開庭受審的21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中,除張力軍受賄案、徐建一受賄案在北京審理外,遼寧居多為3人。

可以看出,十八大以來,省部級官員貪腐案件異地審理漸成常態。異地審理的目的在於避免經濟利益、社會利益的衝突。這樣做,可以排除權力和人際關係網的干擾,有效排除、預防司法干預,確保審判公正。

責任編輯:千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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