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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掟磚縱火 「本民前」男被拘

2016-10-18

【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 激進分子在今年初策動旺角暴亂,警方事後拘捕多名涉嫌參與暴亂者,控以暴動、縱火、襲警等不同罪名。其中首位涉案接受審訊的被告、「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月初已被裁定襲警和拒捕罪成、重囚9個月,成為旺暴首宗定罪個案。旺暴發生至今8個月,警方拘捕涉嫌參與暴亂者的行動仍在進行,18日再在馬鞍山拘捕一名激進組織「本土民主前線」(本民前)活躍成員,並當場檢獲伸縮警棍及口罩等證物。

「本民前」活躍成員 報稱大專生

18日被捕男子姓李(21歲),報稱是專上學院學生,涉嫌參與暴動被扣查。查消息稱,有人為「本民前」活躍成員,在旺角暴亂當晚曾參與縱火及向警員掟磚等暴行。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探員,今午掩至馬鞍山頌安邨頌平樓一目標單位外埋伏,當目標男子離開寓所時即上前將他截停拘捕,其間在他的背囊內當場搜出一支伸縮警棍,隨後再將他押回寓所內搜查,再檢獲另一支伸縮警棍,以及一批涉嫌與旺角暴亂有關的證物,包括一面「本民前」的旗幟、眼罩、口罩、電腦,以及兩部手提電話等證物。

今年2月8日(年初一 )晚上至9日(初二)凌晨,激進分子策動旺角衝突,演變成大規模騷亂。騷亂者堵塞馬路與警方發生推撞,警方其後以胡椒噴霧及警棍驅散人群,騷亂者繼而用木板、磚頭、玻璃瓶、垃圾桶等雜物攻擊警方,且縱火焚燒雜物阻擋警察推進,其間有警員曾兩度向天開槍示警。

警至今已共拘76男11女

暴亂共釀成90名警員及35名市民受傷,警方至今已共拘捕87人(76男11女),包括18日在頌安邨落網的「本民前」活躍成員,分別涉及參與暴動、煽動他人參與暴動和藏有違禁武器等罪名,多人已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

首位涉參與旺角暴亂接受審訊的被告、「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本月6日已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刑,裁判官蘇惠德當日判刑時狠批被告目無法紀,破壞社會秩序,儼如暴徒,行為視警員為活動標靶,肆意攻擊,危害前線警務人員安危。法官指判刑要顯示阻嚇性,否則會危害前線警員安全、打擊警員士氣及損害社會秩序。

其餘被控煽動暴動罪的「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及梁天琦,連同「美國隊長」容偉業等共10人的案件,早前已正式轉到高院排期審理。案件一旦排期在高院開審,很大可能由陪審員協同審訊,亦即不會由法官單獨審理旺角暴亂案。

另有11名涉案分別被控暴動、刑毀等共14項控罪的男女被告,案件已轉介區域法院,將於本月21日在區域法院審理。

警方早前曾指出,案件轉到高等法院審理,絕對反映旺角暴動事件的嚴重性。

責任編輯:Sa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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