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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同批梁游:辱國者沒資格進香港立法會

2016-11-01

【文匯網訊】「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在立法會宣誓時發表辱國言論,香港各界聲討游、梁,要求二人向全球華人致歉,並要求將兩人踢出立法會,要求停止向游梁二人和劉小麗發放薪津。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11月1日報道,10月12日,香港立法會候任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在就職宣誓時,公然使用粗言穢語侮辱國家民族,並展示標語鼓吹「港獨」,事後不僅輕佻回應社會譴責,還赴台灣宣揚「港獨」,後又硬闖立法會議事廳致使議會癱瘓。多名專家學者表示,梁、游二人的言行已經違反基本法,不僅沒有就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而且必須負上相應的法律責任。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梁、游二人這種具有主觀惡意的辱國宣誓行為,明顯違反了基本法,是對基本法的故意挑戰,兩人顯然不具備立法會議員的就職資格。

依據基本法第104條,擁護「港獨」的人是不能夠成為立法會議員的。此外,鼓吹「港獨」涉嫌觸犯多條《刑事罪行條例》,不為法律所容,必須負上法律責任。

莫紀宏說,像這樣的辱國者想以身試法,宣揚「港獨」,絕對頭撞南牆。這不僅是對基本法的挑戰,更是對「一國兩制」制度的挑戰。他認為,建制派力阻二人重新宣誓的做法是正確的。「梁、游已經是成年人,而且在公然做出侮辱國家民族、宣揚『港獨』的行為後拒絕向公眾道歉,很難保證今後他們會按照基本法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

莫紀宏認為二人極可能再做出一些侮辱國家的行為。「這等於是用基本法給的機會來對抗基本法。梁、游二人的欺詐行為已經沒有政治道德和底線,為了撈取個人政治資本,竟然無視所有中華兒女的感受,決不能讓這樣的投機分子混入香港立法會議員隊伍。」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浙江省政協港澳台僑委員季霆剛也表示,在誓言中發假誓是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並且有騙取選民信任、欺騙公眾的嫌疑。身為立法會當選人,連最基本的宣誓都未能達標,讓市民如何放心將議政責任交予他們?不守法、不依律就應受到制裁。

香港各界的反應印證了兩位專家的觀點。10月18日,特區政府罕見地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和禁制令,要求推翻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2人再次宣誓的決定。香港民眾、數十家社團和港府高官也都紛紛發表譴責聲明,並反對他們重新宣誓。「這表明,香港民眾都看不下去了,他們希望特區政府能夠嚴懲梁、游二人。如果連侮辱國家、支持分裂的人都能進立法院當議員,那香港立法院以後將沒法運轉。」莫紀宏說。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對記者分析稱,梁、游二人的行為實質是一種政治作秀,雖然「港獨」絕無成功可能,但這類言行讓香港的政治文化變得粗鄙,給香港社會特別是青年一代的心理帶來非常不好的影響。

陳端洪建議特區政府應主動發揮積極作用,遏制這種壞的風氣,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讓年輕人有正確的認知。

責任編輯: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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