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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發佈《南海及其周邊海洋國際合作框架計劃》

2016-11-09
 南中國海濱 南中國海濱
西沙老龍頭西沙老龍頭
 海南海上運動活躍 海南海上運動活躍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何玫報道)國家海洋局日前發佈了《南海及其周邊海洋國際合作框架計劃(2016年-2020年)》,旨在以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與周邊國家構建海洋合作夥伴關係,推動實施合作項目,促進人類與海洋的和諧共生與可持續發展。

該《框架計劃》合作領域包括海洋與氣候變化、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防災減災、區域海洋學研究、海洋政策與管理等;合作區域範圍包括南海及相連接的印度洋、太平洋部分海域;合作夥伴包括這一區域的國家、地區、政府間和非政府間組織、國際機構,也鼓勵對本合作計劃相關項目感興趣的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參與。

擬建廣泛海洋合作夥伴關係

《框架計劃》提出了5方面的合作方式:

一是充分利用已建立的海洋合作機制,推動海上合作項目實施,建立廣泛的海洋合作夥伴關係。

二是鼓勵涉海機構之間和科研人員之間針對《框架計劃》所確定的領域開展合作研究和交流。

三是支持建立研究中心或實驗室、聯合運行科學考察船、支持建立區域海洋觀測及預警系統,鼓勵開展技術集成和應用。

四是鼓勵中外科研機構在國際組織或國際計劃框架下聯合發起並實施合作項目。

五是利用「中國政府海洋獎學金」提供面向參加《框架計劃》合作國家的碩士和博士學位教育獎學金,支持開展專業培訓和博士後研究與實踐。

積極推動南海國際合作事務

國家海洋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南海及其周邊海洋具有獨特的自然環境特點,中方將積極參與和努力推動南海及其周邊海洋的國際合作事務,與各方共同努力,共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構建海洋合作夥伴關係,維護地區穩定與繁榮,實現可持續發展。

據悉,國家海洋局《南海及其周邊海洋國際合作框架計劃(2011年-2015年)》期間,我國與南海、印度洋和南太平洋周邊15國簽署了19份政府間海洋領域合作文件、和17份所際間海洋合作文件,建成了3個海外合作平台,建立了廣泛的海洋合作夥伴關係,維護了周邊穩定,增強了政治互信。

責任編輯:李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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