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葉漢亮)旺角暴亂案兩名被告陳卓軒、陳宇基,共被控擾亂公眾秩序、襲擊等三項控罪。兩被告共三項控罪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辯方今完成結案陳詞,法庭將案件押至明天裁決。
辯方結案陳詞指,首被告陳卓軒有表達訴求的自由,陳卓軒作出的掟垃圾桶行為不是造成當時的混亂情況,混亂是因警方追趕人群所致。辯方續指,案發當時場面混亂,質疑警方是否錯認次被告陳宇基。
香淑嫻裁判官反問,掟垃圾桶與表達訴求有甚麼關係?掟垃圾桶可以表達甚麼訴求?控方則沒有作結案陳詞。裁判官將案件押至明天裁決。
首被告廚師陳卓軒(27歲)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次被告補習導師陳宇基(20歲)則被控二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之警務人員。控罪指,首被告於2016年2月9日在彌敦道拋出一個垃圾桶到行車線上,意圖破壞社會安寧,陳宇基則被控兩項襲警,指他在同日同地分別襲擊警長蔡國威及另一位不知名的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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