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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2月起新引進人才可申領租房和生活補貼

2016-12-0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古寧 深圳報道)記者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今年3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關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制定了《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提高相關補貼。從12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並開始受理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根據規定,今年3月23日後經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和首次調入的在職人才,符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深圳戶籍、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係仍在深圳,同時在職人才還需滿足「本科未滿30週歲、碩士未滿35週歲、博士未滿40週歲」的年齡條件,在引進審批文件簽發之日起1年內,均可向辦理其人才引進手續的市、區兩級人力資源部門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標準為,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補貼一次性發放。

深圳相關部門也提醒,而在該《實施辦法》頒布之日前,從今年3月23日起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已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領取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新標準申請補發差額部分。補發差額的申請方式為系統自動比對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人無需前往受理窗口辦理或重複提交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差額部分補貼將在2017年一季度一次性發放至申請人的銀行賬戶。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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