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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觀察:正義不應總是姍姍來遲

2016-12-02

【文匯網訊】(記者 鄭曼玲)21歲時蒙冤喪命,21年後才平反昭雪。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終於宣佈改判聶樹斌無罪,他的年邁父親聞訊嚎啕大哭。這一刻,沒有人能替代他說出內心的所有感受。

正義到來了,但聶樹斌早已化為纍纍白骨。這一刻,我們不免想起中國法治史上,那一個個寂寞的名字:佘祥林、呼格吉勒圖、趙作海……他們或與聶樹斌一樣被冤殺,或倖免於難但承受了多年牢獄之災。顛覆與沉浮之間,滲透了多少個體命運的血淚和辛酸,證明了每一宗冤案,對一個生命、一個家庭,甚至對整個社會,會帶來怎樣難以挽回的傷害。所以,我們實在沒有辦法用掌聲來歡迎所謂「遲來的正義」。

之所以不值得原諒,是因為造成真相蒙蔽、正義缺席的,不是技術性的不可控的原因,而往往是制度紕漏或人為因素作祟。

「公檢法」的辦案「飯局」

分析可見,這些冤假錯案的發生其實有其必然性。首先,幾乎在每一起冤案上,都能看到非法取證、刑訊逼供的痕跡,皆因「有罪推定」的理念在中國司法界根深蒂固,導致他們在偵查、起訴和審判過程中往往先入為主,特別是基層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往往「不招就打」,成為釀造冤假錯案的主要元兇。

其次,冤假錯案的形成與司法機關追求不正確的政績觀,包括破案率、批捕率、起訴率、定罪率等有直接關係。所謂「命案必破」和「限期破案」等違反司法規律的考核指標,所謂「嚴打」時期要從重從快、速戰速決的紅頭文件,往往導致司法機關在審判過程中一味追求效率,使防止出現冤案的最後一道防線分崩離析。

還有,訴訟的各個階段未能獨立發揮作用。公安、檢察院、法院是刑事審判的三個環節,本應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但現實情況往往是「制約少、配合多」。有人曾將刑訴流程形容為「公安做飯、檢察端飯、法官吃飯」的「飯局」,你打個哈哈我點個贊,就這樣「親如一家」地「和諧辦案」,導致防止冤案發生的最後一道防線徹底崩塌。

權力干預讓法律蒙塵

更令人憤懣的是,在很多冤假錯案背後,我們都可以看到權力干預的陰影。而這些權力「染指」司法的方式可謂花樣百出,有的是領導做出明確「批示」,直接影響案件裁判;有的則較為間接,在「說情、過問」的幌子下私相授受;更多的權力干預還打著「講政治、顧大局、保穩定」等諸多看似合理的旗號,最終導致案件久拖不結、裁判不公,甚至引發官民矛盾,大大削弱了司法的權威性。

以聶樹斌案為例,當疑似真兇王書金自動浮出水面時,公眾都以為真相即將呼之欲出。但在此之後的十年當中,聶案的平反覆查卻依舊經歷了重重波折。有知情人向媒體透露,「河北政法王」張越曾親自坐鎮三天,指揮「真兇」王書金翻供,並在開庭前進行「模擬審判」;還有一些具體辦案的執法人員,也成為隱匿真相的「幫兇」和「打手」,為聶案重見天日製造了層層阻力。

這些人或是為了讓自身的官運繼續亨通,或是為了維護當地執法機關所謂的面子和尊嚴,但殊不知,正是這背後種種骯髒的勾當,讓真相蒙蔽,讓法律蒙塵,讓正義走了整整21年,才走到了聶樹斌的家人面前。

如此看來,冤案的形成並非偶然,但冤案的昭雪卻似乎多少有點僥倖。假如沒有聶樹斌家人多年來不屈不撓地申冤上訴,假如沒有法律界人士的路見不平出手相助,假如沒有一些媒體人長期奔走呼號,假如沒有王書金的出現並堅稱自己是兇手拒絕翻供,更重要的,假如沒有一些領導的「倒台」和一些領導的重視,聶樹斌的冤情恐怕將永遠陪著他長埋黃土。

「殺死」正義的「疑凶」應繩之以法

而當下「竇娥冤」依舊層出不窮的的原因,恰恰在於錯案責任追究機制極不完善。很多冤案昭雪之後,僅僅是放人、賠償了事,對於那些知法犯法、指鹿為馬、顛倒黑白、草菅人命的辦案人員,有的追責只是輕描淡寫、「罰酒三杯」,有的更索性不聞不問,留下一筆糊塗賬。這種「護犢子」行為不僅有失公平正義,更為新的冤假錯案形成埋下禍根。

而這也是我們無法輕鬆面對聶樹斌案「遲到正義」的基點所在。倘若沒有在冤案平反之後亡羊補牢革除司法制度的沉痾宿疾,倘若沒有及時啟動冤案追責機制,讓企圖「殺死」正義的那些「疑凶們」繩之以法,那麼,聶樹斌案就依然是難以複製的個案勝利,難保還有會人同樣需要用21年、甚至更長時間去尋找本來屬於自己的正義。

生命耗不起,公理等不起,世道人心傷不起。正義,不應總是姍姍來遲。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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