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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再審聶樹斌案

2016-06-08

【文匯網訊】(記者楊奕霞、殷江宏山東報道)備受關注的聶樹斌案有了重要進展。最高人民法院8日上午在其官方微博發佈公告,最高人民法院6日決定依法提審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並於8日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山東高院」)向聶樹斌的母親送達了再審決定書。

公告稱,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定精神,決定將該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指令山東高院進行複查。山東高院經複查認為,原審判決缺少能夠鎖定聶樹斌作案的客觀證據,在被告人作案時間、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問,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審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審查。 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同意山東高院意見,認為原審判決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提審該案。

記者瞭解到,8日上午10點,在山東高院聶樹斌案複查合議庭,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和聶案代理律師李樹亭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決定書。 李樹亭對記者表示,他不方便對山東高院的調查結果發表意見,他和聶母張煥枝都對聶案複查合議庭法官們做出的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謝!

「立案再審距離平反昭雪只有一步之遙。」李樹亭表示將對證據提交不充分的繼續完善,他和張煥枝8日下午返回河北繼續等待開庭通知。

責任編輯:王自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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