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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並非選特首唯一標準

2017-01-21

【文匯網訊】《蘋果日報》評論昨日標題是「港人擁護」為特首基本條件。

文中將林鄭月娥與曾俊華兩個參選人作一比較,指前者獲「中聯辦」加持,主攻建制選委,民意並不重要,後者則全力搶攻民意戰場。文中還說,從過去選舉結果看,沒有民意支持,亦難以獲得中央「欽點」,云云。

所謂「港人擁護」或民意支持是當特首的基本條件,此話當然不會有錯。事實是,「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日前在《紫荊》雜誌訪問中提出的特首四個基本條件:愛國愛港、中央信任、管治能力之外,第四點就是「港人擁護」。

作為特首人選,如果得不到市民擁護,民意支持度偏低,那肯定不會是特首一職的理想人選,施政不是舉步維艱,就是事倍功半,不僅經濟民生難以發展改善,社會和諧也會大打折扣。因此,中央對下任特首提出的基本條件,將港人擁護與愛國愛港、中央信任、管治能力此三大要素並列,是並不奇怪的。

然而,民意支持固然不可少,但什麼樣的民意才是真正的、值得聽取的民意,卻大有商榷餘地。

舉個可能較偏向的例子,極少數激進「本土」和「港獨」分子,他們的主張是不是也是民意?特首人選是要直斥其非還是含糊其詞以爭取他們的支持?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作為特首參選人或下任特首,不僅要聽取民意、吸納民意,更重要的是對民意取態要正確分析和善為引導,令民意凝聚起來成為支持政府依法施政和推動社會發展的正能量,而不是為民意而民意,為爭取支持而放棄是非模糊了底線,這是不可能得到中央信任,也不符合其他基本條件的。

民眾擁護,十分重要,民意聲音,一定要聽,但拿一些參選人來作比較,指某某的民意支持度比某某高,那不過是企圖以所謂民意來向參選人施壓,扭曲特首選舉的性質而已。/關 昭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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