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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煙條例實施三年 對個人罰款超過200萬

2017-02-28

【文匯網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深圳實施《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對公共場所禁煙已滿三年,自2014年3月8日,深圳開出史上第一張控煙罰單以來,全市的控煙執法力度持續不斷。截至2017年1月31日,全市累計出動執法人員47萬餘人次,勸導吸煙人員37萬餘人次,處罰4萬餘人次,對個人罰款206萬餘元,共計場所罰款210萬元。

全市將督查娛樂休閒場所

記者從深圳市衛計委獲悉,從3月5日起至3月31日,深圳將在全市10個區(新區)開展督查行動,組織控煙工作人員、公安干警、志願者、媒體記者等,共同督查娛樂休閒場所全面禁煙的實施情況,對違法吸煙者和控煙不力的場所進行曝光。而從5月1日起,公安機關將對娛樂休閒場所進行常規執法檢查,定期開展控煙執法行動。

《深圳控煙條例》從實施之日起,為娛樂休閒場所設立了過渡期,包括酒吧、歌舞廳等歌舞娛樂場所,茶藝館、按摩、洗浴(含桑拿、水療、水會、足浴)等休閒服務場所。這兩類場所被列為限制吸煙場所,自2017年1月1日起,自動轉為禁止吸煙場所。至此,深圳進入室內公共區域「全面無煙」時代,室內工作場所、室內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都已全面禁止吸煙。

責任編輯: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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