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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全國人代劉佩瓊:港應盡快設立辱警罪

2017-03-0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謝光輝)正在北京參加全國兩會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劉佩瓊接受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記者採訪時表示,警察是執法者,香港應立法禁止辱警,保障警員的尊嚴,也能更好維持社會治安。

劉佩瓊呼籲,香港當局應盡快將禁止辱警立法提上議事日程,讓警隊能夠更好地執行職責務,維護法紀。她指出,外國好多地方都有辱警罪,香港應汲取其經驗。

香港警方2014年推出警員處理市民辱罵行為指引,列明若市民辱罵警員,並不構成刑事或普通法罪行,並提醒警員在面對市民辱罵時需保持克制和忍耐。

英國、美國、法國、新加坡等,以及澳門都有辱警罪。(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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