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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9月26日重審

2017-03-13

【文匯網訊】 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2月17日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判囚20個月,現於赤柱監獄服刑。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未能達成有效裁決,需要重審。香港高等法院於今日(13日)上午進行審前覆核。法官決定今年9月26日開始審理該項控罪,並料需審訊25日。

曾蔭權上午8時20分著西裝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出席聆訊(電視截圖)

曾蔭權上午8時20分著西裝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出席聆訊(電視截圖)

曾蔭權於赤柱監獄服刑(資料片段截圖)

曾蔭權於赤柱監獄服刑(資料片段截圖)


正在服刑的曾蔭權上午8時20分著西裝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出席聆訊,其妻曾鮑笑薇、二子曾慶淳、弟弟曾蔭培和妹妹曾璟璇到庭旁聽。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全媒體新聞中心提供)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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