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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時評:「刀刺辱母案」評論上億 請珍惜民意對法治的「助推」

2017-03-27

【文匯網訊】山東聊城「刀刺辱母案」近期引起社會輿論熱切關注,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法律在理性與人性面前遭遇尷尬抉擇。3月26日,新京報微信公號「新京報評論」發表署名佘宗明的評論文章《「刀刺辱母案」評論上億條,請珍惜民意對法治的「助推」》,提出疑問:個人在面對近乎極端的羞辱時如何以對,還有執法和司法層面能否為個體實現權利救濟?以下為評論詳細內容:

于歡的遭遇,未必具有什麼普遍性,但至少有兩點觸碰到了人們的痛感神經:一是個人在面對近乎極端的羞辱時如何以對,二是執法和司法層面能否為個體實現權利救濟。

「刀刺辱母者案」的輿情熱度,依舊是「高燒不退」。捲入討論的,不只吃瓜群眾,還有很多媒體和專業人士。

當事人于歡到底是不是正當防衛,對他的行為究竟該怎麼定性或量刑?辦案民警有無瀆職失職,該擔何責?高利貸和禁錮人身自由的討債方式該怎麼遏制……這些都成為討論焦點。

「刀刺辱母者案」甫一曝出,立馬引爆了輿論,據長安劍、俠客島等媒體報道,全網上億條評論刷爆這個春日的週末。這不無原因:能引發裂變式傳播的事件,必有其能擊中公眾痛點與共鳴之處。

「刀刺辱母者案」能從極端個案變成刷屏話題,能讓互撕成習的輿論場罕見地、一邊倒地表達某種態度,也必然是因為它投射的現實截面與人們的遭際可能有重疊。其發生邏輯與具體情節有較強的代入感,為人們的移情提供了落點——與其說是公眾關心于歡,不如歸結為人們從于歡身上看到了自己。

于歡的遭遇,未必具有什麼普遍性,但至少有兩點觸碰到了人們的痛感神經——個人在面對近乎極端的羞辱時如何以對,還有執法和司法層面能否為個體實現權利救濟。

前者關乎人心人倫,後者關涉法治正義,二者都連著公民尊嚴。

討債者杜志浩當著兒子面淫褻母親的做法,高利貸高到可怕的利息,還有相關執法人員的出警處置措施,會成為輿論炮火對準的靶心,也是因為,這些突破底線之舉是跟踐踏尊嚴連在一起的,併合成了我們生活環境的不確定因素,激起了我們的切身痛感。

在公共事件中,往往也正是這些發軔於切身痛感的在場關注與強勢圍觀,倒逼了公平正義在個案上的歸位,促成了很多社會癥結的消弭。

都說「法律不可遠離『看得見的人情』」,而那些公共發聲,正是法律的庭院外看得見的人情民意。

這並不是說,法律就該遷就和盲從民意,看輿論「臉色」行事,而是指司法在保持獨立公正的同時,也要接受輿論監督,經得起法治和民意的考量。如果某個判決在「法律公正」「人本關懷」等指針上與普遍的民意脫節,那我們是否應該反思,是不是有些環節出了問題。

最高檢發佈微博,派員調查于歡案。

在該案中,于歡到底是不是正當防衛,該不該判無期,是法律範疇的事宜,也要靠事實和法律「落槌定音」。法律是裁斷是非的準繩,當成共識。

但法治語境下的裁決,未必就該「冰冷」得不近人情。正義從來都不是機械地拼裝法條,世俗情理也是對司法實踐中彈性裁量的制衡。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為保持法律準繩的垂直,必須加入人的重量」,也是說法律會內蘊人文價值,其價值取向通常也會跟道德律等有一致性。

基於此,司法更應敞懷接受輿論監督。現實中,也正是輿論監督,推動了中國法治的前進步伐。

像唐慧案和聶樹斌案等,洶湧的輿論都對案件趨於公正的走向,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刀刺辱母者案」激起的輿情波瀾,同樣可以成為推動法治向前行進的重要力量。

不必擔心輿論監督會受限於輿情質量的良莠不齊,輿論本就有「無影燈效應」:輿論空間中會有自發的信息相互補充和糾錯機制。像「刀刺辱母者」事件上,有人提醒不能混淆一般正當防衛和特殊防衛的概念,認為只有刀架在脖子上才能防衛,有人則指出,于歡殺人時「辱母」行為已結束,刀刺屬於防衛但過當……這些專業見解糅合在一起,對司法實踐不乏參考價值。

「刀刺辱母者案」引發的討論是海量的,這些井噴的討論承載著厚重的輿論監督訴求,也該成為兌現法治正義的「助攻」。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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