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據香港電台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早前就UGL事件發表的言論,對他構成誹謗。
梁繼昌本應於前日就言論答覆,他早前要求延期至5月2日,高院進行內庭聆訊,聆案官余敏奇批准延期,被告人要支付今日800元訟費。
代表梁繼昌的律師指,被告一方需要特別小心處理本案,要閱讀大量新聞稿、信件及立法會紀錄等,才可以回應,故需要更多時間預備。
代表梁振英的律師就指,事情直接簡單,被告人只需回答是否堅持有關說法。
聆案官余敏奇認為,本案非一般誹謗的案件,決定批准延期,給予被告一方更多時間預備,同時告誡被告一方要在限期前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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