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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稱特首的特赦權力不能凌駕司法程序

2017-04-22

【文匯網訊】 (記者 龔學鳴)社會上有意見認為,行政長官梁振英應該特赦「佔中」參與者,以及被判襲擊罪成的七名警員及退休警司朱經緯。梁振英表示,曾經有考慮作出特赦,但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而行政長官特赦權力不能凌駕司法程序,因此自己現時已沒有這個想法。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沒有向梁振英提出特赦七警。

梁振英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坦言,當社會有人提出特赦之說時,自己已有此想法,但需要考慮法律等問題,而涉及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的人士,他不可以特赦,「我們不能夠凌駕司法,去作出行政決定,來特赦一些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被問到曾經考慮特赦什麼人,梁振英沒有透露,重申基本法雖賦予特首有特赦的權力,但行使特赦權力時不能凌駕司法程序。他又表示,根據基本法,律政司獨立作出檢控工作,而任何案件的人士一旦被警方拘捕,需要有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決定是否作出檢控,過程中行政長官或其他行政部門都不應輕易干預。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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