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綜合報道: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香港「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游蕙禎,涉衝擊立法會被控「非法集結罪」及1項交替控罪「強行進入罪」,今(28日)午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同時被起訴的還有3名2人前議員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法庭將案件押後至5月26日再審,各被告獲准繼續以現金3,000港元保釋外出。
梁頌恆、游蕙禎26日上午被警方拘捕,帶至香港中區警署落案。2人前議員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亦被捕。當日下午,梁游獲准各以3,000港元保釋。
2016年11月2日,梁游2人試圖強行進入香港立法會會議室宣誓,導致現場秩序嚴重混亂,6名保安員受傷。此前,2人因在10月12日新一屆香港立法會宣誓儀式上辱國,議員資格面臨司法覆核,並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禁止進入會議廳。
話你知:非法集結最高判囚5年
香港《公安條例》第18條「非法集結罪」列明,但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犯法,最高可判監禁5年。
梁游強闖立會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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