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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內地簽署CEPA兩項協議

2017-06-28
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今日(28日)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下的《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香港政府新聞網)

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今日(28日)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下的《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香港政府新聞網)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報道: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今日(28日)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下的《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中國商務部副部長高燕,在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和香港中聯辦副主任仇鴻等人見證下,簽署兩份有關協議。

對其他國優惠 直接延伸香港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投資協議》把投資准入開放到非服務業,訂立有約束力的促進和保護措施,令兩地投資環境更明確,亦是內地首份採用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協議,並設最惠待遇條款,給予其他國家的優惠,會直接延伸到香港。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是將「一帶一路」建設,在貿易領域的合作,納入CEPA框架下,加強兩地機構合作,攜手把握「一帶一路」帶來的機遇,推動兩地企業併船出海。

中國商務部副部長高燕表示,《投資協議》是CEPA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涵蓋了投資准入保護及促進內容,有開放程度高及保護力度大的特點,能夠為香港未來發展提供新的空間,為兩地業界發展提供更高更廣的平台。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加入了香港參與「一帶一路」的專章,深化了金融文化、中小企等十四個重點領域的合作,通過這兩份協議,能夠令內地對香港進一步開放,並令CEPA保持在對外開放的最高水平。(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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