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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屍謀殺案被告獲撤銷定罪 案件發還重審

2017-07-26

【文匯網訊】 據香港電台報道,本港首宗無屍體而被判謀殺罪成的被告陳文深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法庭下令案件需發還重審,在14天內排期,陳文深繼續還押候審。

陳文深被控於2011年10月在淘大花園一單位內,謀殺33歲女子秦嘉儀。在2015年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陳文深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上訴一方認為,案件無犯罪事實,控方舉證主要依賴環境證供,又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犯錯。

秦嘉儀於2011年10月5日返回淘大花園寓所,之後再無外出。被告曾於翌日到訪,之後一日從單位搬走一個巨型尼龍袋,警方懷疑他殺害女死者後棄屍。


責任編輯:任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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