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據人民網報道,國家食葯監總局24日在其官網發佈《關於15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通告》表示,檢驗發現13家企業生產(代理)的15批次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要求所有化妝品經營企業對不合格產品一律停止銷售,相關生產(代理)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
食葯監總局通告顯示,檢驗涉及的標示生產(代理)企業、不合格產品為:廣州德芙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麗淘婉幽爽清怡廣譜防曬乳霜(涉嫌假冒);路威酩軒香水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代理的克麗絲汀迪奧紅色1號城市防護防曬乳(進口國法國);廣州澳希亞實業有限公司代理的赫拉清透防曬乳(進口國澳大利亞);廣州市惠芳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的婉絲雙護防曬乳和露泊雅陽光清透防曬乳;廣州市巧美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溫碧泉透清瑩防曬乳;廣州市天吻嬌顏化妝品有限公司(委託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索芙特冰極清透防曬乳(防水抗汗型);廣州蔓蒽施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玥之秘水晶防曬噴霧;廣州市有喜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夢蔻牌夢蔻防曬霜;東陽市佳人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的新面孔防曬霜(乳液型);廣州靜美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委託方:廣東幸美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植美村水嫩亮采防曬乳;廣州市露姿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倩寇黃金蝸牛補水修顏防曬CC霜;廣州好季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柏泉美白隔離防曬霜;廣州市合盛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丹芝防曬露。
通告指出,上述產品的生產(代理)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衞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廣東、上海和浙江省(市)食葯監局正在對相關企業進行核查。
食葯監總局要求所有化妝品經營企業對上述產品一律停止銷售;相關省(市)食葯監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代理)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責令相關生產(代理)企業限期改正後可繼續上市銷售;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渠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妝品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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