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受襲案,涉案被定罪的7名警員早前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外出。案中最後一名等待保釋的警員關嘉豪,今早獲上訴庭准以10萬元保釋金保釋外出。另外,上訴庭透露,本上訴案法律文件尚未齊備,預計難以在未來在6至9個月內處理。
據大公報報道,早上有逾10名「撐警大聯盟」成員於高等法院門外聲援本案被告,成員大叫口號指支持警員執法。他們又表示,涉案被告在佔領行動期間克盡己任,表現有目共睹。現在卻被指傷人入獄,認為本案反映警員行動時無保障。
是次上訴保釋申請由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處理。關嘉豪的代表律師指,上訴案排期需時,可能在被告完成刑期後,上訴案才開庭審理,因此希望法庭批准關嘉豪保釋外出。倫明高指,控方不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法庭亦認同原審法官量刑可能過重,決定批出關嘉豪保釋。其保釋條件為現金10萬元,並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
另外,倫明高在庭上透露,關嘉豪的代表律師早前向法庭表示,尚未取得原審時的審訊騰本。倫明高認為辯方需要更多時間處理法律程序,預計未來6至9個月內都沒法開庭處理是次上訴。
本案被告分別為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七人被控在2014年10月15日凌晨於添馬公園變壓站外襲擊曾健超。至2017年今年2月,七名被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襲擊罪成,各判監2年。早前各被告分別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外出,至今日涉案七名被告都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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