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報網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針對中國近日對原產美國和日本的進口光纖預製棒和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進行了反傾銷調查,是否為向美國開展「301調查」的反制,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23日在京回應稱,上述兩個案件完全是依照法定程序開展,沒有其他因素的考慮。
高峰介紹,關於光纖預製棒案,中國自2015年8月19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日本的進口光纖預製棒採取了反傾銷措施,實施期是2年,到本月的18日到期。根據《反傾銷條例》規定,國內產業或其代表可以在案件到期前的60天內提出複審的申請。今年6月份,商務部收到了國內產業代表的申請,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所以依法於18日對其立案調查。
而關於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案,高峰指出,中國從2011年4月21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實施反傾銷措施。2016年,對該案進行了日落複審,決定延長實施期5年。今年5月,國內光纖產業依據《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定,提出對美國重新計算傾銷幅度的期間複審申請。商務部作為調查機關,依法審查以後,在8月22日,立案正式啟動了調查程序。
此外,針對印度今年以來對中國產品發起了13起反傾銷調查,高峰強調,中方高度關注印方頻繁立案的勢頭,敦促印方謹慎、剋制使用貿易救濟措施,嚴格按照世貿組織的規則開展調查,避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對話磋商才是化解貿易摩擦的有效途徑。
責任編輯: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