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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通兇客的哥涉刑恐拒載被捕

2017-09-02

【文匯網訊】 (記者 蕭景源)火爆的士司機涉在元朗以鐵通恐嚇及拒載短片曝光後,警方根據的士車牌等資料追查,1日晚在紅磡拘捕涉案司機,並在車尾箱檢獲一支鐵通,他被捕前一度回應傳媒聲稱無法與乘客溝通,又稱「俾人搞咗七八年……」。他被通宵扣查後,2日准保釋候查,警方呼籲遇事男女及目擊者與警方聯絡。有執業大律師指,就算案中受害人最終沒有現身,但根據短片內容、拍攝者的指證及搜出的證物,相信警方已有足夠證據作出「刑事恐嚇」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兩項檢控。

涉案的士司機姓林(55歲),暫涉「刑事恐嚇」及「拒載 」罪名被捕,2日下午已獲警方准予保釋候查,10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稱鐵通修車用 警籲市民報料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二隊主管潘嘉煒督察表示,警方近日注意到一名外籍男子早前在社交網站上載一段短片,指上周三(8月30日)晚上9時許步經元朗仁樂坊近教育路,目睹一名市區的士司機手持鐵通指向一對男女乘客喝罵、恐嚇及拒載。警方非常重視事件,隨後主動聯絡該名外籍男子了解經過,並邀請他1日到元朗警署提供進一步資料。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一隊探員根據短片中顯示的士車牌,及拍片者提供的資料經追查,迅速鎖定涉案司機身份。至1日8時25分,探員掩至紅磡船澳街拘捕涉案司機,並在其的士車尾箱檢獲1支長約60厘米鐵通,另又檢走他當晚所穿的衫褲及鞋,惟有人報稱該支鐵通只是平日作為維修車輛用途。

潘嘉煒督察呼籲,任何人士,包括該對曾遭恐嚇男女和目擊事件人士,盡快致電3661 4758或6101 2153與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聯絡,提供資料。

離奇話「俾人搞咗七八年」

據悉,在涉案的士司機被捕前,一度在電話中回應傳媒稱,當晚事前原準備停車買食物,見對面馬路有一對男女揮手截車,�茈L兜過對面,他以為對方會出九龍,詎料兩人登車後表示要到附近地區。林稱因是市區的士,不熟悉新界地方,遂要求對方改搭新界的士,惟對方拒絕,又聲稱可帶路。「你帶我路,咁都要講溝唔溝通得㗎嘛,要有溝通嗰樣嘢嘛!」林認為無法與對方溝通,又稱「我話要有溝通嗰樣嘢,溝通唔到會撞車㗎嘛……」。

惟林在接受傳媒採訪後期,對答內容開始令人摸不�蚗Y腦,「我係咁叫佢搭綠色果啲,佢就話要報警喎,我一直俾啲人滋擾,嗰兩個人呢,我諗其中一個都係救護員果啲人嚟……」,其後他更不斷說「我俾人搞咗七八年㗎喇,我話畀你聽,原本有廁沖變咗冇廁沖,仲有好多嘢㗎,我唔講得㗎!」

無原告證據足仍可判刑

紅士司機涉嫌以鐵通恐嚇乘客及拒載被捕,警方呼籲案中男女乘客聯絡警方作證。有執業大律師指,就算案中受害人最終沒有現身,但根據短片內容、拍攝者的指證及搜出的證物,相信警方已有足夠證據提出最少兩項控罪,包括「刑事恐嚇」及「藏有攻擊性武器」。

該執業大律師解釋,只要有關短片屬實,首先可從短片中清楚聽到涉案司機說出恐嚇字句,另外加上拍攝者亦是證人之一,已可證明該名司機涉嫌刑事恐嚇乘客。另外,警方在拘捕涉案司機時,亦檢獲其當時手持的鐵通,及穿�茠滬m褲及鞋,足以證明其曾持有攻擊性武器。如受害乘客能與警方聯絡作證,警方更可能控告司機拒載等罪名。

根據現行法例,刑事恐嚇罪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兩年;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處監禁5年。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至於拒載,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半年。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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