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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家長讓孩子退學上私塾或被追究法律責任

2017-09-05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針對在家教育、孩子退學上私塾等社會關注熱點問題,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5日舉行的教育部發佈會上表示,家長讓孩子退學上私塾行為和義務教育法相抵觸。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適齡兒童少年應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呂玉剛表示,家長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司法文書,敦促其保證輟學學生儘早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於控制輟學的問題,呂玉剛表示,一些地方對控輟保學工作重視不夠、部門職責不清、工作機制不完善、解決輟學問題針對性不強,迫切需要落實政府及社會各方控輟保學責任。對父母或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少兒入學的,政府要責令改正。學校要建立和完善輟學學生勸返復學、登記與書面報告制度,加強家校聯繫,做好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

同時,教育部提出,要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地方各級政府考核體系,作為對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領導考核的重要指標,多舉措確保2020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5%。

另外,教育部近日印發《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要求,學校、教室要在明顯位置張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4字、《中小學生守則(2015年修訂)》,教室正前上方有國旗標識。《指南》明確將理想信念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生態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作為中小學德育的主要內容。


責任編輯: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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