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2017年區議會條例(修訂附表3)令》,以落實在第六屆區議會於10個區議會增設21個民選議席。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如立法會通過有關命令,18區區議會的民選議席數目將由第六屆區議會任期起從431個增加至452個。
發言人說:「我們已就第六屆區議會民選議席數目進行檢討,並基於2019年年中香港人口推算數字與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所得的2016年年中人口數字兩者中較大者、繼續採用每約17000人設一個區議會民選議席的標準人口基數和上次檢討所用的方法,以及由第五屆區議會起取消委任議席等各項因素而作出建議。政府今年7月已就增加議席數目的建議聽取了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以及18個區議會正副主席的意見。」
21個增設的區議會民選議席分配如下:
(一)九龍城、油尖旺和荃灣區議會各增加1個議席;
(二)深水埠、葵青、屯門和西貢區議會各增加2個議席;
(三)觀塘和沙田區議會各增加3個議席;
(四)元朗區議會增加4個議席;以及
(五)中西區、灣仔、東區、南區、黃大仙、北區、大埔和離島區議會的民選議席數目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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