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頌恆(右)和游蕙禎(左)耍賴,拒絕交還款項。
【文匯網訊】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正式入稟法院,向早前被撤銷立會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追討薪酬及津貼合共約186萬元,每人各須付約92萬9千元。
行管會去年9月分別給予兩人各83.4萬元,作為議員辦事處營運及工作開支,其後又給予兩人各9.5萬元作為10月份薪酬,但之後發生宣誓風波,法院最終裁定撤銷兩人議員資格,行管會由去年12月起4次要求梁頌恆及游蕙禎歸還款項,但兩人至今未交還。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行政管理委員會已委託律師12日入稟區域法院追討梁頌恆和游蕙禎款項,每人欠款約93萬元。根據程序,在入�韞O狀送達兩人後,他們須在14天內歸還欠款,或決定在法庭抗辯。
至於另外4名亦被撤銷議員資格的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和劉小麗,行管會已就追討4人獲發的議員酬金及營運資金的事宜,向外間資深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行管會在收到法律意見後,將開會討論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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