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 記者黃仰鵬)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7日與深圳市司法局及深圳市律師協會共同簽署《律師參與訴訟調解合作協議》,三方將聯手推動律師調解工作形成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記者獲悉,前海法院首批88名律師調解員來自15家律所,當中有19名香港律師,未來轄區的涉港民商事案件將優先委派港籍律師調解。
此次建立律師參與訴訟調解機制,是前海特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又一次制度創新。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表示,此次三方簽署合作協議,旨在充分發揮律師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中的專業優勢和職業優勢,通過建立規範化、國際化、專業化、信息化、長效化的律師調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此舉亦有利於有助於服務與保障「一帶一路」和自貿區建設,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根據協議,前海法院建立律師調節員名冊,並在訴調對接中心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將起訴到前海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後委託律師調解員進行調解。為此,前海法院特別制定了《關於實施律師調解工作的規定》,從調解程序、調解制度、調解引導等方面規定了律師調解的詳細流程與規則。
據透露,前海法院首批律師調解員共有88名律師,分別來自15家律師事務所,其中有22名外籍和港澳台籍律師,當中包括19名香港律師,1名台灣律師,2名外籍律師。
前海法院副院長葉青表示,對當事人約定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民商事案件,優先委派港籍律師調解。同時,港籍律師調解員還可以根據案件材料,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出具中立第三方評估報告,對案件可能的判決結果進行預測。另外,律師調解員還可以根據當事人意願,依法適用外國法律、港澳台地區法律、國際公約、國際慣例和通行調解規則進行調解。
責任編輯:范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