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預計,明年第一季,會就《國歌法》本地立法的一些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
據香港電台報道,聶德權表示,將按照一般立法程序,即政府內部先制訂立法建議,再提交立法會相關委員會討論,待行政會議批准後,便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並進行審議工作。被問到會否有公眾諮詢,他說過程中,社會會提出意見,政府會小心聆聽及充分考慮。
他又說,留意到近期有不少討論,提到許多不同場景及擔心誤墮法網,他重申,法例目的及原意是維護國歌和國家的尊嚴,國歌是國家的標誌,最重要是尊重。《國歌法》是要規範在奏唱國歌的公眾場合,在場人士要表達尊重;若有貶損國歌或作出侮辱或不尊重行為,超越規範時,須負上一定責任。他強調,只要市民沒有做出不尊重或侮辱的意圖或行為,不用擔心誤墮法網,他亦相信絕大部分香港人都尊重國歌和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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