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本網綜合報道,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建議,以「梅花間竹」方式,先就23條中有關直接威脅國家安全的罪行立法,然後處理部分政改問題,之後再就23條其他部分立法。
湯家驊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基本法研討會上的中心點,不是討論23條立法,而是「一國兩制」下如何面對「一國」的元素,「一國」與「兩制」是一個整體概念,兩者不能分開。
湯家驊表示,香港無能力同時處理23條立法和政改,必須有先後緩急之分。他說,23條主要涵蓋7宗罪,簡單可分為3組,其中包括直接威脅國家安全的罪行、另一組是涉及國家機密,最後是有關跟外國機構政治勢力連繫的罪行,後兩者跟新聞和結社自由等有關,比較難處理。
湯家驊認為,採用「梅花間竹」方法,可以先處理直接威脅國家安全的罪行,如國家分裂等,其後處理政改中普選立法會的問題,以及其他選舉制度問題。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同23條可以「斬件式」立法,修訂現行未能處理「港獨」等行為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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