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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達嶺老虎咬人案傷者:已遞交新證據

2017-12-20

【文匯網訊】19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老虎傷人案在延慶區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庭審全程持續近6小時,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中新網12月20日報道,傷者趙女士稱,已向法院提供了新證據,相信法律的公正性,若此次庭審判決不滿意,自己會堅決上訴。

趙女士(左一)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

趙女士(左一)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

庭審現場

——持續近6小時 未當庭宣判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東北虎園內發生一起老虎傷人事件。當時,遊客趙女士中途下車後,被老虎拖走,其母周女士下車去追時遭老虎撕咬。該事件造成周女士死亡,趙女士受傷。

當年11月,趙女士起訴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延慶區法院受理並正式立案。

2017年12月19日,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分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趙某、趙某某、周某(分別系死者周某某之女、之夫、之父)訴被告北京某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生命權糾紛和原告趙某訴被告北京某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健康權糾紛兩案。

據北京延慶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案件中原告方認為,被告提供的猛獸區「自駕游」項目系違法經營,項目設計存在的缺陷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被告僅看重商業利益,漠視遊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遊客安保制度極度缺失,無應急預案且沒有及時有效救助。根據《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定,被告對周某某的死亡及趙某的受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據此,原告趙某、趙某某、周某以生命權糾紛為由起訴要求被告賠償因周某某死亡產生的全部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149萬餘元;原告趙某以健康權糾紛為由起訴要求被告按照70%的比例賠償後續整形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69萬餘元。

被告辯稱,被告系合法經營的企業,延慶區安監局等部門做出的事故調查報告中關於相關事實的調查及認定結果說明,園方在此事件中無過錯;被告履行了提示、告知、警示義務,盡到了管理職責;事故發生後,被告採取了適當的救助措施,出於人道主義精神,被告先行墊付了搶救費、食宿費等相關費用;原告訴訟請求數額過高且相關項目無依據。因此,被告依法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當天14時18分,兩案庭審全部結束,庭審持續了將近6小時。法院將擇日宣判。

對話原告當事人

——法庭上遞交了新證據 相信法律公正性

庭審結束後,中新網記者聯繫到了原告當事人趙女士(受傷者),她透露,今天在法庭上遞交了新的證據,並直言「相信法律的公正性。」

據趙女士介紹,今天庭審舉證的焦點在於「園方是否承擔安全管理責任」。趙女士說,園方未經過企業安全風險評估,「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僅有自行安全風險評估,沒有科學的評判。

此次庭審,趙女士方面遞交了兩項新的證據。對此,她告訴中新網記者,一是動物園此前被延慶安監局處罰過,原因是動物園安全警示標識不足,缺乏應急預案,缺乏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

其二,趙女士一方認為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和延慶區八達嶺鎮人民政府存在直接利益關係。「我們認為去年8月公布的政府調查報告有偏袒動物園的嫌疑。」趙女士說。

此外,趙女士表示,「令自己滿意的判決結果」是要判決動物園有一定的責任,並且要園方承擔這一部分責任。「動物園要改進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設施,並提高其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我們覺得這是勢在必行的,也是令我們比較滿意的。並不是一個簡單的錢數的問題。」

若對此次庭審判決不滿意,趙女士說自己會堅決上訴。「如果上訴後還維持原判,也沒有辦法。但我相信法律的公正性。」

截至發稿,記者多次致電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相關負責人,但均未接通電話,園方尚未對庭審做出回應。

法院外觀察

——大批媒體到場 有民眾自發圍觀

開庭當天,北京市延慶區室外溫度跌破冰點。從早上7時許,就有記者陸續抵達延慶區人民法院門口,希望能採訪到雙方當事人。

直至下午15時10分左右,當事人之一趙女士乘車離開,未進入庭審現場的幾十名媒體記者一直在寒風中等待採訪,不少記者在法院門口人行道上解決了午餐。

除了媒體外,當天的開庭情況也受到了普通民眾的關注。

19日上午,記者在法院門口等候案件當事人時,見到了幾位家住附近的居民,他們都是聞訊趕來了解案件審理情況的。

李磊(化名)告訴記者,這起案件的社會關注度一直很高,對於延慶來說是個大事,作為附近居民,自己對於案件進展很是關心。

談到對於案件責任的劃定,李磊也有自己的想法,他認為動物園有一定的責任,但被咬遊客應該承擔大部分責任,「具體怎麼判還要法院說了算。」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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