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作為內地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的重要一環,如何徵收房地產稅一直備受關注。財政部部長肖捷今日在《人民日報》發表的署名文章中透露出房地產稅徵收思路以及推進時間表。肖捷稱,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徵收房地產稅,力爭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
肖捷當天在《人民日報》撰文《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約4000字闡述了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意義,財稅領域改革的成績以及需要遵循的原則等。
其中,關於房地產稅,肖捷稱,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徵收房地產稅,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負擔,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
據了解,業界普遍認為,房屋的評估值應是房屋市場價值,而非房產原值(即購房時價格)。由於近些年內地房價上漲較快,最終評估值或會有折扣。
那麼,何時開始徵收?肖捷在文中強調,按照中共中央審議通過的《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要求,新開徵稅種,一律由法律進行規範;將現行由國務院行政法規規範的稅種上升為由法律規範,同時廢止有關稅收條例。力爭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改革任務。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財政部長的署名,對房地產稅如何徵收等問題開始有了正面答覆,標誌�茤虷a產稅改革正在加快。不過,根據「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短期看房地產稅不會徵收,預計到2020年會有實質性的徵收措施出現。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認為,房地產稅作為一個地方稅種,全國建立起制度框架後,具體操作層面應該會允許地方執行上有差異。比如稅率可能會給出一個區間,讓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形成具體稅率安排。他還強調,以漸進的方式推進房地產稅徵收很重要,究竟是普遍徵收,還是首套免徵或者設置人均扣除面積,需要進行陽光化討論,匯聚有建設性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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