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22日)下午分組討論《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草案)》(下稱「合作安排」)。列席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會後表示,基本法多項條文已列明香港特區政府有充分權力實施「一地兩檢」,毋須額外授權。
梁愛詩表示,基本法多項條文列明,特區政府可行使高度自治、土地管理使用權、旅客出入境管理權等,因此特區政府已有充分權力實施「一地兩檢」安排,不需中央額外授權。
梁愛詩指,「合作安排」不需要特別引用基本法哪一條條文才能實施。只要不違反基本法,亦完全符合基本法立法目的就可以做。她說,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合作安排」,即是確認其合法性、不違反憲法和基本法。
(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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