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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對虐童案零容忍 去年至11月批捕69人

2017-12-28

【文匯網訊】最高人民檢察院28日發佈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的工作情況。強調堅持全面保護、綜合保護原則,將司法保護精神落實到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打擊更加準確、有力。

據央廣網12月28日報道,針對近期發生了一系列虐童案,有學者建議對此立法的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鄭新儉表示,檢察機關對虐童案件一直高度重視,堅持零容忍,依法嚴厲打擊。根據統計,自2016年1月到今年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幼兒園工作人員侵害兒童案件69人,提起公訴77人。從犯罪類型看,主要涉及強姦、猥褻兒童,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等犯罪;從犯罪主體看,既有幼兒園老師,也有保安等臨時工作人員。這類案件雖然絕對數量不多,但社會危害性非常大。檢察機關在辦案的過程中,堅持不論是誰,不論是犯什麼罪,只要觸犯了法律,侵害了幼兒園兒童的合法權益,就嚴厲打擊,絕不手軟。

鄭新儉分析,黨和國家一直高度重視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的法律制度建設。在刑事立法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刑法修正案(九)》,規定了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把校車超載問題納入危險駕駛罪,規定了從業禁止制度,對於其他侵害幼兒園兒童的犯罪,也可以按照猥褻兒童、故意傷害等罪名處理,非常嚴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規定了監護人應盡的職責,以及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規定如果監護人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或者有怠於履行監護職責等情形的,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在相關的規定中明確了侵權行為及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也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教養教育的義務,並規定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等等,「但是,這些規定均散見在一些立法之中,缺乏全面系統的立法規定,執行起來也存在一定的困難。同時,相關立法也不完備,例如規定事後懲處打擊的多,規定健全防控機制的少。」

鄭新儉分析,從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來看,案發幼兒園普遍存在從業人員素質不高、進人不嚴、管理不規範等問題,而這方面的立法還欠缺。鄭新儉表示:「我們認為,應當進一步健全完善保護兒童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完善機構、從業人員的准入制度,安全管理和責任制度、行政執法機制等方面的規定,制定全面系統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的法律制度。我們將對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侵害兒童合法權益案件進行分析,總結其背後深層次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防治意見和建議。」

此前,最高檢專門下發通知要求依法嚴懲侵害幼兒園兒童犯罪,維護兒童權益。針對落實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史衞忠介紹,12月1日,在最高檢下發《關於依法懲治侵害幼兒園兒童犯罪全面維護兒童權益的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依法履職,積極參與侵害幼兒園兒童案件的懲治維權預防工作後,各地迅速落實。

一是依法懲治侵害幼兒園兒童犯罪。對於社會影響較大的上海攜程親子園等案件,檢察機關及時介入偵查活動,就案件偵查取證、法律適用和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提出建議。目前,已經對相關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將繼續關注有關案件的進展,加強指導,確保依法公正處理。此外,貴州慶隆、河北任丘等地起訴的幼兒園校車超載案、性侵幼兒園兒童案等,人民法院均依法作出了有罪判決,有力打擊了侵犯兒童權益的犯罪行為。

二是配合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幼兒園安全檢查、整頓工作。河北滄縣、任丘,江蘇泰州、淮安,黑龍江哈爾濱等地檢察機關與教育部門一起開展幼兒園安全專項督查,排查幼兒園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堵塞漏洞。

三是開展幼兒園法治巡講。福建、河北、海南、湖南、河南、廣西、湖北等地檢察機關深入幼兒園,向幼兒園工作人員、家長開展法治教育,向幼兒園兒童進行必要的自護教育。各地檢察官精心編製了適合兒童接受能力的課程,採用了畫漫畫、做遊戲、互動問答、教唱兒歌等形式,提高授課效果。從去年6月到今年11月,全國檢察機關已到2239所幼兒園進行巡講。

四是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下發了《「護蕾」專項工作指導辦法》,要求轄區基層院與教育部門一起,從實現教職人員入職法治教育常態化、建立校園安全電子檔案、建立校園安全信息強制披露制度、建立「護蕾」熱線電話等方面加強侵害兒童犯罪的防範工作。「接下來,我們將進一步按照《通知》要求,強化各種保護措施,把《通知》的精神進一步貫徹落實好,最大限度地維護好兒童的合法權益。」史衞忠說。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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