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榮休講座教授劉兆佳昨日在深圳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就國家安全保障的角度,「一地兩檢」是中央對香港的信任和讓步。內地口岸設在香港,出入境管理雖然也可以做得很安全,但很難保證會不會受到不可知因素影響,保障程度不如在內地。
保港樞紐地位免邊緣化
劉兆佳指出,在西九龍站「一地兩檢」,是為了發揮高鐵的效用,由特區政府主動提出來,並非中央的決定。中央在這問題上沒有預留香港會接駁內地高鐵網,如果「兩地兩檢」,需要預留很多時間去進行檢查,可能令內地高鐵時間表都受到擾亂。特區政府提出這個安排,中央願意支持配合,是為了維持香港作為國際交通樞紐的地位,不希望香港在國家發展中被邊緣化。
他續說,香港回歸以後法律體制已經納入國家法律體制之內,香港法律的權力來源和合法性來自香港基本法和國家憲法。但部分香港人,包括法律界精英並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內地一些官員和專家學者感到不理解和失望。
理解好基本法三重性質
劉兆佳強調,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基本法有三重不同性質要好好理解。第一,基本法既是全國性法律也是香港本地法律;其次,基本法既是香港普通法體系一部分,也是國家大陸法系的一部分。更重要的一點是,基本法既是法律條文,同時也是用來貫徹中央「一國兩制」政策。
他指出,考慮「一地兩檢」是否違反基本法,要從更大的框架,從中央對港政策,從全國法律去審視。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有解釋和審查法律是否違憲的功能和權力。
劉兆佳認為,每個地方都有最高法律權威裁定,正如歐洲有憲法法院,美國有最高法院,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最權威的決定,不能夠再受到挑戰。但這並不影響香港的獨立審判權。
他強調,獨立審判權是指審判的過程不受干擾。香港法院在裁決中如果應用到基本法,裁決之後,假設全國人大認為對基本法的解釋有偏差,進而作出解釋,法院做的判決就要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但是原來的裁決還是有效。對基本法的最後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但審判權還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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