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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取消參選人資格 自己無參與過程

2018-01-31
林鄭月娥強調,取消參選人資格的決定由選舉主任依法做出,並不單考慮政治聯繫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林鄭月娥強調,取消參選人資格的決定由選舉主任依法做出,並不單考慮政治聯繫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31日)出席立法會質詢大會,回應有立法會補選參選人被取消資格時,林鄭表示,該決定由選舉主任依法做出,並不單考慮參選人的政治聯繫,自己當時身在瑞士出席世界經濟論壇,沒有參與。

林鄭出席立法會質詢大會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林鄭出席立法會質詢大會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林鄭月娥表示,選舉主任是考慮所有事項及立法會條例條文,不信納有關人士會真心誠意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人士依照法例應喪失參選資格,並非單考慮一個人的政治聯繫。林鄭強調,選舉主任做出裁決時,法律明確,事實根據清楚,不需要其他人參與。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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