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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液淋法官潛逃7年  港男判囚25月

2018-02-08
涉案男子前年10月被內地警方移交香港(文匯報資料圖)  

涉案男子前年10月被內地警方移交香港(文匯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外籍主控官葉祖耀(Neil Mitchell)多年前在灣仔區域法院外遭淋腐液案,先後有6名涉案男子重判入獄,一名潛逃內地長達7年的涉案男子前年10月在新疆被捕,後移交香港警方。該男子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日(8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判刑,該男被判囚25個月。

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這類案件無量刑指引,但法庭需考慮原本審理的案件之嚴重性,被告的參與程度,以及最終是否妨礙到司法公正。法官祁士偉強調任何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都是非常嚴重,此類罪行會影響公眾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

事發於2009年10月27日,在區域法院處理一宗詐騙案的外籍主控官葉祖耀,中午外出午膳時,被兩男子從後襲擊,其中一人用腐蝕液潑向葉的身上,導致其左眼受創,幸未影響視力;「O記」其後拘捕案中十五名疑犯,其中主腦及策劃行動的六名疑犯,被重判10至12年。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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