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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兩被告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庭展開聆訊

2018-02-12

【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七名警員在「佔領運動」期間毆打曾健超,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監兩年,他們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獲準保釋。

上訴庭今日就是否批出其中兩名被告,即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的上訴許可展開聆訊。

劉興沛的代表律師指,原審法官將不應引入的錄影片段作為定罪參考,判斷他的當事人是其中一名有份打人的警員,是犯了法律錯誤。律師又指,兩段呈堂的無綫電視新聞片段並非連貫,中間有49秒被阻,第一段片影到劉興沛拉起曾健超帶走,但第二段片就未能清晰拍到打人者的容顏。

律師說,帶走曾健超和毆打他的人未必是相同,他又質疑單憑第一段影片中劉興沛穿淺色長褲,而第二段影片中亦有一人穿同樣淺色長褲,是否足以證明對劉興沛打人的指控。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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