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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連環殺人案」一審宣判 高承勇被判處死刑

2018-03-30
被告人高承勇。資料圖

被告人高承勇。資料圖

【文匯網訊】3月30日上午,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據中新社報道,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及侮辱屍體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判決被告人高承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

高承勇當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訴。

1988年到2002年,高承勇在甘肅、內蒙古兩省區共殺害11名女性,年齡最小的被害人只有8歲。

事件回顧

· 1988年至2002年,犯罪嫌疑人在甘肅省白銀市及內蒙古包頭市連續強姦殘殺女性11人,作案跨度14年,受害人中年齡最小的僅8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一度在當地造成恐慌。該案偵破跨度28年,被稱為「世紀懸案」。

· 2001年,該案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

· 2004年,白銀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詳細案情,並懸賞20萬人民幣,希望能夠取得線索,但一直未獲突破性進展。

· 2016年3月,甘肅省公安廳重啟偵查工作。一名涉嫌經濟犯罪的高姓男子的DNA為破案提供了線索:通過該男子染色體Y-DNA檢驗,警方發現城河村高氏家族有作案嫌疑,於是挨個錄入指紋。提取高承勇指紋和DNA時,警方發現,他的指紋和命案現場指紋高度吻合。

· 2016年8月26日,52歲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落網。經初步審訊,高承勇對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實施強姦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 2016年11月24日,高承勇已被移送起訴。

· 2017年4月24日,白銀市檢察院通報:對高承勇提起公訴。

· 2017年7月18日至19日,白銀市連環殺人案在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不公開開庭審理。

· 2017年7月20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外界披露,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有關規定,充分保障被告人和各方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鑒於此案案情重大、疑難、複雜,依法依規宣布休庭,擇日公開開庭宣判。

· 2018年3月27日,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公告稱,該院定於2018年3月30日10時,在該院一樓大審判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一案。

高承勇的人生軌跡

· 1964年11月10日,高承勇出生,戶籍所在地:甘肅蘭州市榆中縣青城鎮城河村;

· 1984年,高承勇高考落榜,復讀後再次落榜,此後曾外出打工,販賣過管制刀具;

· 1986年-1987年期間,高承勇與張氏女子結婚,婚後曾在青海、內蒙古打工;

· 1988年5月26日,24歲的高承勇首次殺人。同年,高承勇大兒子出生;

· 2002年2月9日,38歲的高承勇最後一次作案。同年,高承勇兒子讀中學。

第一起案件:1988年的5月26日下午5點多,白銀市23歲的女職工白某被害於白銀區的家中;

第二起案件:1994年7月27日下午2點50分左右,白銀市供電局19歲的員工石某在其宿舍遇害;

第三起案件:1998年1月16日下午4點多,白銀區勝利街29歲的女青年楊某在家中遇害;

第四起案件:1998年1月19日下午5點45分左右,家住白銀區水川路的27歲女青年鄧某在家中遇害;

第五起案件:1998年7月30日下午6點多,白銀供電局職工曾某8歲的女兒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

第六起案件: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點左右,白銀某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銀區東山路的家中被殺害;

第七起案件: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點多,白銀棉紡廠28歲的女工羅某在家中被殺害;

第八起案件:2001年5月22日上午9點左右,白銀區婦幼保健站28歲女護士張某在其水川路的家中被害;

第九起案件:2002年2月9日,25歲的女子朱某在白銀區一賓館客房內被害。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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