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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資源「加碼」 推「一校一社工」

2018-04-27

【文匯網訊】(記者 柴婧)教育局27日向所有官立、資助小學及特殊學校發出通函,公佈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詳情。教育局發言人指,由新學年起,會增加公營小學及特殊學校的資源,提供新資助模式,校方可開設一個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等額津貼自行聘用駐校學位社工或向社工服務機構購買學位社工服務。此外,學校亦可獲發諮詢服務津貼,以購買諮詢、督導或其他支援學校社工的相關服務。新安排涉及全年額外開支1.38億元。

教育局表示,希望公營小學按校本情況,逐步落實「一校一社工」政策,當局設三年過渡期,當中除已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外,所有公營小學均須採用新資助模式,聘請最少一位全職駐校註冊學位社工。

通函提到,在新資助模式下,公營小學可開設一個常額編制內的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學校社會工作服務津貼」,以自行聘用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或向社工服務機構購買駐校註社工服務,津貼額參照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職級的中點薪金而釐定,按年作相應調整。

學校亦會獲發一項諮詢服務津貼,用以購買諮詢、督導或其他支援學校社工的相關服務。而現行的額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亦會被優化,讓學校在優化的資助模式下獲得更多資源,加強學校的社工及輔導服務。

政府由2012/13學年起向開辦5班或以上的公營小學發放額外的「學生輔導服務津貼」,原則上,相關學校應盡快全面轉用新資助模式。

提供三年過渡期

不過,教育局考慮到這些學校或已與受聘的學生輔導人員或提供社工服務的機構訂定超過一年的合約,故當會提供三年過渡期,讓學校在2021/22學年前轉用新資助模式。如學校未能在三年過渡期後轉為採用新資助模式,可與教育局另行商討。

現時已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仍可繼續採用現行安排,而採用教育局「學生輔導主任」的學校則須於三年過渡期內轉為採用新資助模式。

此外,教育局同時會改善特殊學校的社工編制,增加社工人手,確保學生人數較少的特殊學校亦可獲提供最少一名社工,即由新學年開始,總學額在60名或以下的特殊學校可獲提供一名社工人手,每30名學生可獲提供0.5名社工人手。

於公營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及改善特殊學校的學校社工編制,以加強社工及輔導服務,涉及的全年額外開支為1.38億元。

黃錦良盼過渡期延至5年

教聯會主席、教聯會黃楚標學校校長黃錦良認同,新政策回應到部分業界訴求,但目前約80間聘請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未因新政策而增加額外資源,希望教育局可以正視,並促請當局增加新增資助的使用彈性,支持學校繼續聘請學生輔導員或招標聘請非牟利團體社工的服務。

他續指,因現時未必有足夠具資歷的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故希望政府能延長過渡期至5年。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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