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中國商務部3日發布公告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18年3月23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公告稱,2012年3月22日,中國商務部發布決定自2012年3月23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2016年6月29日,中國商務部決定自即日起將富士膠片制造(歐洲)有限公司所適用的相紙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23.5%,富士膠片制造(美國)有限公司所適用的相紙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23.6%。
公告表示,中國商務部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依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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