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青網報道,25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統計局聯合發佈201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數據顯示,2017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首次突破10萬元,達到101599元。月平均工資為8467元,較之上一年7706元,上漲9.88%。同時,與職工月平均工資相關的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也將同步確定。
據了解,2016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為92477元,月平均工資為7706元。比照2016年度的數據,201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了761元,增長比例為9.88%,較之去年的8.75%的增速,有所上揚。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職工平均工資指標是有關部門制定社會保險征繳標準,計算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制定最低工資標準以及確定人身損害司法賠償等的重要依據,關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所統計的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報告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各項津貼和補貼等,既包括個人稅前工資,還包括了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應交納的社會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只要符合勞動報酬性質就都統計在工資總額之中。
而與平均工資最為密切相關的,則是五項社保繳費基數的相應調整。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但對於收入過高或過低的人群,還相應地設定了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即月平均工資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的,以下限繳費基數;高於上限的,以上限作為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則按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最高不超過25401元。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2017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最低不低於3386.8元;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2017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低不低於508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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