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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考」公告發佈 港澳居民需報來往內地通行證信息

2018-06-09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趙一存)中國司法部此間發佈2018年法律職位資格考試(原國家司法考試)公告。與以往不同,今年港澳居民報考時,需如實填報永久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相關信息。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在回應本報提問時表示,今年將採取多項舉措方便港澳台居民考生,比如在報名環節,取消、簡化不必要的證明和繁瑣程序,港澳台居民身份證明公證等全部取消,「只要考生在報名時作出相應承諾就可以」。

上述公告的發佈,意味著司法考試改革後,首次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正式啟動。公告指出,港澳台三地居民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司法部網站,按照要求、流程及步驟填報本人信息。根據公告,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台灣居民,可報名參加上述考試。與以往不同的是,2018年司法考試報名時,港澳考生需填報永久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相關信息。

報名人員如不能填報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相關信息,可在報名期限內,向香港或澳門考試承辦機構提交由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機關出具的未放棄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香港居民亦可提交根據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的證明其未申請放棄中國國籍的法定聲明。

符合報名條件的台灣居民須填報台灣居民身份證和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信息;沒有辦理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填報台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相關信息。

關於考試地點,司法部在香港、澳門分別設立考區。公告特別提示,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報名的,應在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點參加考試。在香港、澳門考區報名的,應在香港、澳門考區考試承辦機構確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居住在台灣或國外(境外)的台灣居民網上報名時,則可以選擇在廣東省深圳市考區或福建省廈門市考區參加考試。

在學歷學位認證方面,港澳台居民如果持大陸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報名,可直接填報相關信息;如果持港澳台高等學校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須同時填報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出具時間、認證編號;正在辦理學歷學位認證的,須填報認證材料受理時間。而已經完成學業但由於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後,可填報相關信息,並按要求做出相關承諾。

此外,港澳台居民可以自行選擇使用簡體漢字或者繁體漢子填報本人信息和答題。趙大程介紹,司法考試改革後實行2+1考試模式,即客觀題2張試卷,主觀題1張試卷。客觀題考試在包括港澳考區在內的全國範圍內各考區全面推行計算機考試。

據悉,「新司考」報名時間為6月20日至7月4日,考試時間為9月22日,公佈客觀題考試成績時間為9月27日。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可以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本年度和下一個考試年度內有效;主觀題考試報名時間為9月27日至9月30日,考試時間為10月20日。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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