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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港歌手方大同「撞名」 鄭州胡辣湯店商標被裁無效

2018-06-10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劉蕊 河南報道)因和香港歌手方大同撞名而遭遇起訴的鄭州方大同胡辣湯店,日前被裁定商標無效。「方大同胡辣湯餐飲連鎖店「的老闆康長喜表示,他要懸賞10萬元徵集新店名。

據了解,康長喜於2012年7月4日在鄭州註冊了第一家方大同胡辣湯店,接下來的三年多時間裡,他又一連開了14家連鎖店。2015年,他收到香港歌手方大同委託律師發來的函,說其商標對方大同本人構成了姓名侵權,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2016年4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發了《關於第13096619號「方大同胡辣湯「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宣告他持有的」方大同「商標無效。後來,康長喜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經過裁定,最終敗訴。

儘管很不捨,但康長喜表示,他將重新為自己的胡辣湯店命名,並懸賞10萬向社會公開徵集新店名。他說,通過這次撞名事件,他深刻認識到做企業一定要先學習商標法,了解各種相關法律和規定,這樣才不會走彎路。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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