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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續查旺暴案 或再有人被定罪

2018-06-11

【文匯網訊】(記者 葛婷)梁天琦、盧建民及黃家駒因參與旺角暴亂,今日被法庭分別判刑3年半至7年。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1隊總督察謝子坤表示,法庭的裁決顯示本案被告干犯了嚴重罪行,眾人並非獨立行事,而是有組織、有預謀及有計劃地行事。警方不會容許任何暴力及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並會果斷執法,包括繼續追查案件,不排除再有其他人被定罪。

謝子坤今日在法院宣判後指出,這是旺角暴亂事件中,首次在高等法院審訊及定罪的案件。法庭清楚指出無論犯案者背後的理念是什麼,亦絕不會姑息及縱容其行為,故頒下俱阻嚇性的刑罰。

他強調,警方尊重法院的裁決,並重申警方不會容許任何暴力及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同時會果斷執法,確保公眾安全及秩序。

一女子稍後提堂

就早前涉案並分在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審訊期間棄保潛逃的3名男女被告,法庭已發出拘捕令,警方會全力追查其下落將他們緝捕歸案。同時,警方會繼續追查案件,不排除再有其他人被定罪。

由旺角暴亂至今,警方一共拘捕91名涉案者,其中有28人被定罪,判刑由住院式感化令至判監7年不等。謝子坤表示,最近再有一名涉及旺角暴亂的女子被拘捕,落案控以兩項暴動罪,稍後會在區域法院提堂。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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