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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地稅合併正式啟動 省級新稅務機構統一掛牌

2018-06-1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海巖)備受關注的國地稅合併正式啟動,6月15日上午,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並且統一掛牌,標誌著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出關鍵一步。按照計劃,7月底前,市、縣級稅務局將逐級分步完成集中辦公、新機構掛牌等改革事項。

學者表示,國稅地稅合併後,不僅會促進統一稅收執法、節約征管成本、規範政府非稅收入征管,亦事關改革全局,有利於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為下一步稅制改革埋下伏筆。

國家稅務總局消息顯示,此次國地稅合併掛牌的地區包括31個省市區及5個計劃單列市,合併後的稅務部門名稱將變更為國家稅務總局某地區稅務局。這一新稅務機構,將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6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全國稅務系統機構改革動員部署視頻會議上表示,此次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涉及省、市、縣、鄉4級稅務機構,面向10多億納稅人和繳費人,情況複雜、任務艱巨。目前正進入「先把省局改革做穩妥再紮實推進市局、縣局改革」的具體實施操作階段。

本輪國地稅機構合併是1994年分稅制改革分設國地稅兩套系統以來的一次重大調整。現行的分稅制源自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在當年中央財政收入持續下降的背景下,分稅制改革將稅種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共享稅,旨在提高中央財政收入比重,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而後,經過2002年的所得稅分享改革和2016年的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改革,諸如地稅征管效率低、地方主體稅種缺失等問題愈加凸顯。在此背景下,新一輪國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已勢在必行。

尤其是,2016年「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以來,原來作為地方稅的營業稅取消,作為共享稅的增值稅仍然主要由國稅部門徵收,國稅部門人手日益緊張。為降低征管成本、優化稅務機構職能,國地稅機構合併重新被提上議程。

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根據目前安排,稅務系統機構改革將按照先掛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穩妥再紮實推進市局及縣局改革、先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再劃轉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的順序推進。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在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掛牌儀式上表示,今後要推進市縣局掛牌、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收職責劃轉、稅制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一系列改革。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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