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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維持不續約 王凱峰稱合理

2018-06-1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姜嘉軒)浸會大學生物系研究助理教授兼民選校董王凱峰早前獲學系通知因財政問題不獲續約,向校方提出上訴,周二(12日)接獲校方發信通知維持原有決定。他稱 ,上訴委員會原建議學系重新考慮是否能調配資源,惟大學高層未有接納意見,是「人治打壓」。浸大校長錢大康表示,研究助理教授屬培訓職級,由學系及學院全權決定,如決定未有違反大學既有程序及政策,中央管理小組不會干預。浸大發言人則指,有關個案經過最全面的審核和覆核過程,最後判定學系和學院不予續約的決定合理和恰當。

王凱峰今日與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以及多所大學工會代表舉行記者會交代事件,會上提到校方所發信件中,提及上訴委員會曾建議理學院及生物系檢視財政資源,重新考慮續約。惟學院及系方重申是資源優次理由,最後經錢大康及浸大中央管理小組檢視,決定維持原有決定。他的合約期將於本年8月6日終止。

他聲言是次決定屬「政治考量」,指有人不滿他曾參與政治、提出擴大校董選民基礎云云而被「針對」,稱校方是「人治管理」。

個案經全面審核覆核

錢大康前晚向全校師生校友發信,指自己無意評論個別個案,但從制度上,該校研究助理教授為有限期的培訓職級,約滿者一般會於其他機構或學術崗位上發揮所長,有關聘任由學系及學院全權決定。

他續說,當學系或學院不認同上訴委員會的建議時,才會由校長及中央管理小組檢視,若學系或學院的決定符合大學既有程序及政策,將維持有效。

浸大發言人回覆指,一向嚴格遵從既定人事政策和程序處理教職員聘任和續任事宜。為確保公平,有關個案經過最全面的審核和覆核過程,由學系、學院、副校長、上訴小組,以至包括校長、副校長和協理副校長的大學管理團隊,在仔細考慮所有因素後,最後判定學系和學院不予續約的決定合理和恰當。

責任編輯: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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